深圳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或可拥有长期使用权,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
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并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六点要求,包括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以及健全要素市场评价贡献机制。
尤其在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深圳要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从本质上讲,是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导向作用的必然要求,其能有效解决研发-应用“两张皮”困境,同时又利于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参与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对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作为综合性国家创新中心,深圳肩负着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更好地发挥其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要力量的核心引擎功能和创新引领作用。当前,深圳正加快建设光明科学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和国家实验室、广东省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深圳在探索技术成果转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或可拥有长期使用权
《实施方案》还提出,深圳要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在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
科研人员在工作中创造科技成果,属于典型的“职务发明”或“职务作品”,不能草率断言“谁创造的就归谁所有”。以职务发明为例,我国《专利法》规定,除非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之间订有合同,否则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如果因为单位为科研提供了支持,就让科研人员与科技成果“一刀两断”,既有失公平,也不利于科研人员跟进成果的转化利用。
今年5月,科技部等9部门已经联合印发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首次提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产权激励,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此前,北京在国内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全部或者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取得职务科技成果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当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
北京在相关法例中规定,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约定按份共有的,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持有的份额不低于百分之七十;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的,许可使用期限不少于十年。
北京科技战略决策咨询中心王涵撰文指出,试点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有利于激励科技人员发明创造更具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质量,从而更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活力。
同时,《实施方案》还提出,深圳要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健全国有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
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
在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深圳要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支持实行非竞争性、竞争性“双轨制”科研经费投入机制。推动完善科研机构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政企科技创新咨询制度。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定向培养机制。
除此之外,《方案》还提出,深圳要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
例如,按程序赋予深圳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探索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审批流程。支持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办理R字签证和提供出入境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支持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放宽境外人员(不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
从中央此次赋予深圳的权限看,深圳在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方面,或将拥有海南自贸港同等权限。
9月16日,海南省政府正式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海南将逐步放开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限制,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提供出入境和工作居留便利化政策及服务,并明确了认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的标准和条件。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学术总监、南方科技大学教授、国务院津贴专家乐正撰文指出,深圳需要在国际创新资源的聚合和配置方面打开新格局。“深圳一直都是移民城市,这是深圳人口红利的关键。但是,深圳还不是国际化的移民城市,更不是一个成熟的国际高端人才的聚合中心。这一点与国际先进的创新城市比较,差距十分明显。”
深圳已经吸引过半的世界500强企业前来投资,但许多世界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和机构还没有把深圳视为其在东亚和中国发展的首选地。特别是,深圳的高校在国际上刚刚为人所知,还不能够撑起人才和科研的国际平台。乐正认为,“深圳必须下大力气争取在2035年之前,在科研人才、机构和高校的国际化聚合和提升方面实现重大突破。”